2007年11月03日
人夾人緣, blog夾blog緣
喜歡寫blog,有一段日子。
就算以前不寫blog,也會寫個人網頁,好友早就笑我太自戀。的確,當年有少數大學同學成為我的網頁追捧者而令我沾沾自喜上一段時間,以為自己寫的就是真理。漸漸地,發現她們慣性收看我的網頁,其實等同星期六日嘆茶時順便揭兩揭的明報週報或八卦雜誌。我的個人網頁,只是把雜誌網上化,失望是因為自己的生活分享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話題,於是就把個人網頁關掉了,轉而投靠hkwbbs。
然後,見blog興起,我就轉投寫blog的懷抱。
從小就知道,做朋友,是靠緣份的。
人夾人綠的道理,相信大部份人都聽過,也傾向認同吧!怎麼沒有人理解blog夾blog緣呢?我每日都會到很多blog瀏覽,說真的,我現在已沒甚興緻去發掘或搜尋好blog,因為被我加入連結的那些好blog裡面的文章,已經足夠我一天用來反思。喜歡的blog,就多一點拜訪,不喜歡的索性不看就好了,blog也夾blog緣的。話時話,來我這裡的人,是喜歡我的blog才來還是因為有discussion point才來?我都好想知。
(修改@11月4日 是因為聽取善意的建議。刪剪剩我的看法,沒有把任何事拉扯在其中。)
(4)
Kli
hitcake
Lord.銀月
茶
兩樣都有行的嗎
Comment by 銀月 — 2007 十一月 3 @ 3:29 pm
謝謝留言及nice。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3 @ 3:37 pm
我不會回答「不喜歡可以不來」,看吧只會笑笑而已...我就是我,他就是他。
Comment by BB — 2007 十一月 3 @ 4:41 pm
有次翻看hkwbbs, 竟然見到係我教你去邊買醜女大翻身 (XD), 幾年後又再呢到重逢, 然後向大家個blog 你來我往, 我估呢d 叫到blog 緣了.
我較喜歡看blog 友用精警恨辣既文字寫文章, 而你就係我其中一個欣賞既辣女了
Comment by hitcake — 2007 十一月 3 @ 6:46 pm
多謝妳一直支持。哈哈,妳果然比我溫婉很多呢!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3 @ 7:37 pm
我最終買齊喇,仲借我俾人睇添,超級好笑喎!
哈哈哈...話時話,原來妳就係當年回應我的大好人,我返去HKWBBS睇返,先知原來係01年12月既事,嘩....我地真係好有緣!
我喜歡有個人特色、而且流露到BLOG主真性情的BLOG。哈哈,如果打餅係勁辣,咁,小汀會係中辣。我地都算係志同道合既辣女子。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3 @ 7:47 pm
havent been posting hkwbbs for a VERY LONG TIME....does my login and password work?
Comment by kickin8 — 2007 十一月 3 @ 11:50 pm
Comment by BB — 2007 十一月 3 @ 11:53 pm
.does my login and password work?
<--要問企理喎...........不過我就login唔到lor,我已經唔記得咗自己個password喇!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10:48 am
雙重性格?估你唔到咪仲吸引???haahah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10:50 am
別人的事﹐最好少理。多個敵人不如多個朋友。你說的﹐“人有人緣﹐blog有blog緣”。
水月一老師說的﹐“交際藝術”﹐有D事唔適宜講﹐最好絕口不提。(有時我覺得這
樣做很假)。
但“交際藝術”不適用于公眾人物。公眾人物吃人民的俸祿﹐應受人民的監督﹐被
人講幾句﹐不痛不癢﹐好應該的。我也常常寫文章扢苦四大天王和四大天后的﹐有
時覺得太好笑了﹐情不自禁﹐總是參一腳。他們要嬲咩﹖吹我唔漲。我人在美國﹐
有牛仔布希保護。
很讚賞你把原文縮短﹐容易閱讀很多。文章還是貴精不貴多呢。
我已經說得太多了﹐千祈唔好掌我一巴。
Comment by Alan Chu — 2007 十一月 4 @ 11:23 am
善意的留言,多謝都來唔切啦,點會掌你一巴呢?
別人的事,的確最好不要插手,我的原文是有不對的地方。但「人夾人緣,blog有blog緣」這主旨,想寫很久了,才把原文縮短,否則我是應該全文刪掉的。
水月一有他做人處世的智慧和道理,值得參考的啊!話時話,為什麼稱呼他做老師呢?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12:24 pm
以前的我唔懂得呢回事,可以叫得罪人多稱呼人少的啊﹗:p
Comment by BB — 2007 十一月 4 @ 1:43 pm
Comment by BB — 2007 十一月 4 @ 1:47 pm
Comment by Miranda — 2007 十一月 4 @ 2:00 pm
自己答了自己﹐還需要我解釋嗎﹖試問台灣張小燕都算是有頭有面的人嗎﹖做節目
時﹐她都稱呼那個搬檯搬凳的咕哩做老師。求其稱呼人一句﹐一家便宜兩家著﹐無
壞的。嗯﹗你都是我的老師。多謝老師慈悲﹐沒掌我一巴。我自己掌自己。
Comment by Alan Chu — 2007 十一月 4 @ 2:26 pm
「交際藝術」一直都係我弱項。
我只會直腸直肚,向來得罪人多...
不過幸好,上司緣和老闆緣也不俗。我見到大老闆都不會很熱情地打招呼的,通常點頭微笑就算,有時反而佢主動叫我先...我都覺得自己好唔識做人...哈哈~~~~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2:30 pm
我給妳的留言有留下我的e-mail呢,妳可以send給我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2:36 pm
嗯。不過我一直稱水月一做偶像。哈哈!!! XD
叫他老師,未免把他叫老了~我覺得啦~
所以,我不是您的老師啊....不敢當。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4 @ 2:42 pm
能不服得五體投地﹖只恐怕他不願收我做學生呢。是﹐他亦是我的偶像耶﹗英雄之
見略同。好榮幸﹗
Comment by Alan Chu — 2007 十一月 4 @ 3:08 pm
Comment by 但以理 — 2007 十一月 4 @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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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Kli — 2007 十一月 5 @ 2:12 am
是的。所以和小朋友對話時,反而覺得他們是我老師,他們簡單天真的處事方式,有時候反而令成人解決不少煩惱。哈~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5 @ 11:28 am
震撼?也不會吧~慢慢你會習慣。:)
沒有事,當作整理一下而已。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5 @ 11:32 am
你連這樣的留言也發現......
真的謝謝你:)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5 @ 11:34 am
Comment by kickin8 — 2007 十一月 5 @ 11:35 am
Comment by 但以理 — 2007 十一月 5 @ 6:54 pm
跟miranda一樣,給你的留言都有留下我的e-mail,你也可以send給我
Comment by 小汀 — 2007 十一月 5 @ 10:09 pm
Comment by 茶 — 2007 十一月 8 @ 5:15 pm
嗯,對呢!套用企理的話--「能夠進入這個地方,結識每個有著不同故事的人,是緣份,並非偶然。」
Comment by Christine — 2007 十一月 8 @ 9:2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