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0日
港聞有感
8號的港聞,我現在才有時間寫。
第一次在網上看的版本,沒寫得太詳細,只說受害人在醒來之時,氣若游絲也堅持用力執筆寫下”擔心現任男友”,在辦公室裡偷偷看港聞的我,看到眼泛淚光,是眼淺還是真的覺得哀傷,我不知道。
覺得人類很可怕,愛的反面果然是恨。當日和老細吃午飯,席間談到這則港聞,我不禁說:「怎會忍心下手?畢竟當日愛過。愛得深,難道恨得更深麼?」大家靜止,不懂回話,男性只會討論那人的入屋方法,以及假如不被女傷者的母親撞破,此案難翻。只有我的著眼點放在情上,這可否稱之為孽緣呢?
這些報紙上的新聞,我天天讀著,越來越感受到<大隻佬>的訊息,我們看似沒原因的事情,無法解釋,其實冥冥之中是結果,至於那個因,可能在前世,也可能在今生。或許,如斯說會令人容易接受這些不合情埋的事件,但我真的這樣認為。
我無法合理化自己所做的事,就傾向相信是註定的。當然不會把自己的錢全花光,然後說服自己我註定是個窮光蛋。而是,例如我為什麼要這麼恨一個人,又為什麼這麼喜歡一個人,諸如此類的問題,看似可以解釋,實則是沒法解釋。勉強找個合理理由都是多餘的,去解釋感覺,是很無謂的一件事。
說回世事,我們無法修補前世的因,只能默默承受今世的果,也只能在修成正果,或接受惡果來臨前,盡量做好自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