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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09日

這不是偵探小說(2)

已步向大門的我,駐足在門前,緩緩別轉了臉,問道:「那是一宗怎麼樣的生意?」李太道:「我..我想知道相中人為何要殘殺我家附近的所有貓隻。」我稍微想了想,道:「對不起,我對這單生意不感興趣,如妳想知道真相,可把妳手中的相片拿給警方,他們會替妳查辦,若想找私家偵探,我也能替妳請個盡責而高效率的。」李太小聲地道:「我就是不想他被警方控告,才找上妳們的。」

李太瞪大雙眼,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樣,眐眐地看著我,結巴地道:「妳...妳...妳這人真的不知好歹,從來沒有人敢推塘我的要求,妳可知道我從不需要如此低聲下氣央求別人替我做事?」我:「李太,假如冒犯了妳,我要向妳說句對不起,我不是有心要令妳難受的,但我有個怪僻,行家都知道的,我只接我感興趣的工作,其餘的,恕我無能為力了!」

李太冷冷地問:「那為什麼妳要查出誰是殺貓兇手?」我:「因為我愛惜生命。我也得先告訴妳,這個殺貓狂徒的犯罪証據,我將會送往警方處理。相信他們沒有証據顯示妳的家貓也是他殺的,那些相片和錄影只足夠証明他虐殺隔壁陳太的小貓。」李太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看著我。

待我步出門後,才隱若聽到她發脾氣說了句:「這女子真不可理喻!」



偵探社的營運方法是,老闆替我接洽生意,如非必要我甚少露面,完成工作以後,我和老闆六四分賬。數日後,李太的支票兌現,我離開銀行後,步往工廠區裡一幢新建的商業式樓宇,抵達十樓,向左拐彎,沒有任何門面裝潢,沒有公司名字,只有門牌數字1015。我推門進去,這是我工作的偵探社。回到位子,老闆向我步近,問:「嗯,有沒有看今天的報紙?」我搖了搖頭。他遞了上來,頭條的標題--「狂徒亂棒殺貓疑逹三十隻 」。

老闆略頓,始說:「這個男人被警方懷疑曾殺害三十隻小貓,原因竟是追求李太不遂,據報道,當年李太還未下嫁李生的時候,這個男人就曾追求李太,豈料李太狠心拒絕,由於李太最愛的寵物是貓隻,此人因愛成恨,就每逢李太的生日、自己的生日都向一隻貓下毒手。」我還未聽完,已覺不妥,一手把報紙搶了過來,慢慢細閱。然後按捺不住,道:「這事不尋常,這種理由一點也不合理。」老闆道:「不合理又怎麼?妳大小姐一句無興趣,這件案就只得交由警方一手查辦呀!」老闆向來都是這樣的人,說話總愛繞圈子,最愛使出指桑罵槐的技倆來對付我這個倔強的小丫頭。跟官久了,也大概了解他的脾性,顯然李太曾聯絡過他。

我想了想,道:「價錢如何?你知道的,我可不只為興趣工作,價錢吸引的話,我對查案的興趣更濃厚。」他道:「天價。但有條件,妳不能再向警方透露任何與這宗案件有關的線索資料。怎樣?」點了一支煙,呼出一口,我道:「好,照老規舉,錢先付一半,給我兩星期時間。」老闆搖頭道:「兩星期,足夠嗎?我會跟客人說需要一個月時間,多出的兩星期給妳作後備,另外需要我為妳準備些甚麼?」 我:「那好,我先休息一天,請你叫小琳替我蒐集所有和這件事有關係的人物資料,我需要一張簡潔的關係圖。」

小琳是偵探社裡最正常的一個人,因為偵探社只有老闆、我和小琳,基於老闆和我都在這行打滾了一段日子,性格會有一點偏執。雖然我和她都是女孩子,可是擁有女性表象的我,和她也沒有甚麼共同話題,我對那些八卦新聞、潮流玩物可不太感興趣,除了睡覺外,我一個人最喜歡做的事情是投入去玩數獨(sudoku),對於要拆解方格子裡的答案,所需要的耐性跟查案是同樣的,除了訓練思維,也可同時令我戒掉急性子的懷習慣。除了玩數獨外,我最喜歡的是看人家玩扭計骰,有次曾在巴士上看著對面那個中學生一直玩而忘了下車,最終我過了數站而下車,我很專注地看著他的方法,仍然沒有頭緒,我已決定下個大假要用七日來對付扭計骰。

回到家裡,已收到小琳在偵探社傳真給我的資料,有點意外的是,竟也包括李先生,也許這是老闆給我的一個重要提示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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